蔡丁貴燒國旗 警方函送法辦

蔡丁貴今天又燒國旗,但之前曾獲判無罪。(陳鴻偉翻攝)
獨派份子蔡丁貴今天率領自由台灣黨成員,先後在自由廣場以及濟南路帳篷區焚燒國旗,中正一分局警方下午指出,蔡等人行為已涉及觸犯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罪」,警方會過濾現場蒐證影片,近日將蔡等人函送法辦。
但警方也私下表示,這不是蔡第一次燒國旗,之前數次將他函辦,有法官認為蔡的動機是抗議憲政體制,是表達個人政治訴求,多次判決無罪,而因為無罪不罰,也導致蔡丁貴每逢228、國慶等場合,將國旗一燒再燒。
此外,今天國慶大會時,有1顆寫有「消滅中華」、「實踐正義」的疑似氣球,在總統府上方飄過,警方目前正與國安局人員調閱監視器,追查氣球是何人施放,全案持續偵辦中。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