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刑大科偵隊破獲以36歲曾姓嫌犯為首的洗錢集團,其自去年1月起經營洗錢「水房」,以人頭帳號、包裹、面交等方式收受匯款,幫忙「漂洗」全台詐騙集團贓款,經手8800多萬,警方2日兵分15處帶回曾嫌及10名涉案人,3日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及銀行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曾嫌在台灣收受詐騙集團車手匯款後,與地下匯兌業者配合,由業者幫忙換算成人民幣後,利用台商在大陸開設的金融人頭帳戶,轉匯相對的人民幣給大陸地區的詐騙集團,完成洗錢的程序。
該集團洗錢水房設在台中,曾嫌從去年1月開始營運至今年9月,利用7個帳戶洗錢,「洗」過的金額超過8800多萬,單筆最高金額為191萬;為避免遭警方查緝,地下匯兌業者利用服飾店、紡織業、機械業等,在大陸經商的公司行號為掩護,以合法掩護非法,層層轉匯。
警方2日持搜索票兵分15路,在台北、新北、台中、彰化、高雄等地清查,帶回曾嫌及10名涉案人,其中包括詐騙集團車手頭、協助轉匯至大陸的台商等;警方逮捕曾嫌時,也在其手機通訊軟體微信上,發現2通來自台中客運領取包裹的訊息,清點後查獲約65萬的詐騙匯款。
台南市刑大科偵隊歷時半年的蒐證、跟監,2日會同南市刑大偵七隊、玉井分局、第四、五分局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何珩禎指揮偵辦,查扣涉案帳戶、筆電、隨身碟、手機及85萬元現金等,3日訊後依法將曾嫌及其他10名嫌犯移送法辦。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