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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案 家屬提死亡每人1200萬國賠

八仙塵爆事件造成15人死亡、499人嚴重燒燙傷,監察院事後提出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觀光局、新北市政府有嚴重缺失,並提出糾正案。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永信法律事務所律師林永頌今天與數名家屬召開記者會,宣布要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國賠訴訟,向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消防署、新北市政府請求賠償每位罹難者1200萬元。

段宜康指出,事件發生到現在兩年半,沒看到國家應負起的責任,今年7月27日交通部觀光局拒絕了國賠申請;而新北市長朱立倫去年9月26日曾說過會全力協助追求國賠,但新北市政府卻又在交通部觀光局拒絕國賠的前三天,就予以拒絕國賠,「漂亮話講盡,具體要負責的時候躲得比誰都快!」

段宜康表示,反觀103年「高雄氣爆案」,高雄市政府主動積極協調,由業者榮化公司先行墊付每名罹難者1200萬元賠償金;104年「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案」,由台南市政府主動運用中央救災金及善款先發給每位罹難者500萬元。

林永頌說,至今站出來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之當事人,是八仙塵爆案中10名罹難者之家屬,依循高雄市氣爆案之金額。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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