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前主祕及警官包庇賭場 二審逆轉遭重判

前刑事局主任祕書許瑞山等官警被控包庇賭場,新北地院將許等6名官警判決6人無罪,高院痛斥許瑞山是刑事局高階警官卻知法犯法將他判刑2年8月、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1年,執行3年4月,他竊占陽明山國家公園國土部分,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一審獲判無罪的前刑事局檢肅科長蔡東成,高院改依包庇賭場罪判1年6月、偵四隊組長鄭富禎改判2年4月、偵九隊組長黃文圳改判1年6月、三重警分局偵查佐胡憲安改判2年、三重派出所警員陳弘哲改判1年4月。全案可上訴
本案爆發震驚社會及警界,主要是被控包庇賭場的前刑事局主祕許瑞山,官拜三線二星,又是兩岸打擊犯罪的窗口,另刑事局多名官警涉足賭場,遭調職、記過,讓國內刑事龍頭陷入空前低潮風暴。
檢方偵查後將許瑞山等人起訴,並求處重刑。但新北地院審理後採信許瑞山等官警的「查緝賭場非主管事務」、「賭場破舊並非職業或大型賭場擺設」等說詞,認定他們單純去賭場打麻將,行為不當但無包庇 。
新北地院將被控貪汙罪的許瑞山、前刑事局檢肅科長蔡東成、偵四隊組長鄭富禎、偵九隊組長黃文圳、三重警分局偵查佐胡憲安、三重派出所警員陳弘哲判處無罪,檢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高階警官涉足賭場,連管區員警都知情,顯有包庇情事,因此逆轉改判有罪。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