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對年輕男女到旅館「休息」,事後女方提告遭性侵。不過檢方調查發現,事後雙方互LINE,有「你射幾次?」、「要拉出來但沒力」等對話,沒有事證可證明男子違反女子意願,處分不起訴。
據《蘋果》報導,女子指控,今年9月3日晚間,王姓友人帶她到北市萬華區的「宓琪旅館」休息,王男趁她熟睡偷摸,她被驚醒後不斷反抗卻仍遭性侵得逞,因此提告。
不過王男向檢察官提供2人事後的LINE對話紀錄,女子主動問他:「你射幾次?」,王回:「一次啊、第二次妳自己放棄啊」;女還說「在危險期內」,王男回「要射前我要拉出來但沒力」等對話。
檢察官認為從相關事證認定,王男並無違背女子意願,因此處分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