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一名在法院工作的女子,因為忍受不了同事長期散發出濃烈的體臭,於是向主管反映在辦公室加裝空氣清淨機,沒想到此舉卻引起體臭當事人的反彈,投訴到人資部門,最後這名女子被以「營造不友善的工作環境」開除,丟了工作。
布里奇(Amber Bridges)任職於印第安那州馬里昂郡(Marion County)南區地方法院長達七年,有一名同事的體臭經常令人無法忍受,2016年11月時她與同事一起向主管投訴,要求在辦公室加裝空氣清淨機,改善空氣品質。
不過後來該名有體味的同事不爽便向人資投訴,布里奇斯被主管約談被開除。憤恨不平的布里奇認為公司這樣開除她毫無法理一狀告上法院,辯稱自己的行為是為了「包容」同事,不過當局與她的律師均沒有作出回應。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