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輾死倒臥醉漢 駕駛獲判無罪

基隆市田姓男子去年3月晚間酒後倒臥道路上,遭貨櫃車輾爆腦袋當場死亡,案發後貨櫃車鍾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偵辦後發現,當時道路光線昏暗,且死者穿黑衣黑褲倒地,增加辨識難度,認為鍾姓駕駛沒有過失責任,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去年3月17日晚間8時許,田姓男子因酒醉倒臥基隆市中山四路上,當時鍾男駕駛貨櫃曳引車行經該路段,未發現倒臥田男,貨櫃車右車輪輾過田男頭部,造成田男頭顱破裂、腦漿溢出當場死亡,案發後鍾男未下車察看便開車離去,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告發。
鍾姓司機堅決否認有過失,辯稱當晚下雨,道路上都是水窪,且沒有路燈,視線不好,加上該條道路平常沒有人經過,都是職業貨櫃車會進出,他直到隔天早上警察找上門才知道自己的車輾到人。
檢察官調查發現,肇事地點前後100公尺沒有人行道,且死者當時身穿黑色上衣和黑色長褲,夜間雖有照明,但天色仍屬昏暗,在在皆使被告車輛行進間,難以辨識出倒臥路面的被害人,認為鍾姓駕駛沒有過失。
另外,檢察官查出,被告肇事後車輛無重大晃動,倘若被告有意滅證,可將車輛移置他處淹滅跡證,但是鍾姓駕駛卻未如此做,勘認其辯稱不知道自己肇事所言屬實,加上鍾男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鍾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