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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查參選資格 新北市議員蔡錦賢:不是找我開刀

監委陳師孟、蔡崇義上周表示將調查中選會審定新北市議員蔡錦賢2次參選市議員資格有無違失,對此蔡錦賢今天首度公開表示,中選會有問題、司法有問題,不是找我開刀,你們自己去講,去問選委會、中選會。

蔡錦賢1998年涉犯預備行賄罪遭判有期徒刑7月,未服刑即逃亡中國,至行刑權消滅後返國2度參選並當選,2014年遭競爭對手呂子昌提出當選無效訴訟,一審遭判當選無效,蔡錦賢上訴高院,最後獲高院改判當選有效。

監委陳師孟、蔡崇義8日針對此案表示將調查中選會,蔡錦賢表示,當初我要選的時候有請示中選會,是中選會開會通過後通知我去選,我也不是去偷選的,我是預備賄選罪,不是賄選罪永遠不得參選,「法院判我當選無效,我申訴高院後判我當選有效,因為我就不是賄選。」

蔡錦賢強調,中選會有問題、司法有問題,不是找我開刀,你們自己去講,去問選委會、中選會,我是高票當選,說我選上不能做,根本沒有道理。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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