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Madeleine Majorenko)表示歐盟不會因個人犯罪而對台灣實行連坐法(collective punishment)。外交部歐洲司司長高安今也表示,我方的了解,這並非關聯的兩件事。
對於歐盟免簽的程序,高安指出,歐盟是依據該國家的非法移民風險、公共政策安全、雙邊關係、區域一致性及互惠原則等客觀因素評估。
高安說,當歐盟申根簽證決定給予我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免簽待遇時,這程序是經由歐盟執委會提案,然後經過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通過給第三國免簽證待遇,這是完整的立法程序,也是我們國民、外交部、駐外館處和整個台灣社會的發展現況,大家一起受到各方肯定多年的成果。
高安也呼籲,國人到海外一定要尊受各國法律,不要從事非法或是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