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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好姐妹「雙飛賣淫」 3嫖客吃完嫩草都GG了…

桃園兩名國中女學生不愛念書,經常翹課,幾年前為了賺錢花用,相約「妳要不要一起去接客?」,後以每次5000至6000元不等價格,上網主打「1打2」找人援交,消息傳出吸引大批嫖客光顧,卻也因此引起警方注意被約談,最後兩人都坦承收費賣淫,還供出3名嫖客。這3名嫖客因犯下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等罪,日前分別被處3年6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現已是人妻的桃園某高職女學生,5年前找同校另1名女同學,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與中壢區某汽車美容工作室老闆仲介一起賣淫,吸引大批嫖客前來嘗鮮,後被巡察校園的警員發現,經追問才坦承與多名男子進行性交易,警方並依女學生提供線索,找到許姓、陳姓、莊姓3名嫖客移送法辦。

3名嫖客被逮後頻喊冤,主張兩名援交妹當年看起來就像高中、大學生,而且化妝、抽菸打扮成熟,外觀看不出只有13歲,且3人的辯護律師都異口同聲強調當事人只有作「半套」,沒有任何侵入式性行為。

但兩名國中妹出庭時得知被告3人說法,露出不屑神情,反控每次多是嫖客自己性無能,還常以手指、性器分別同時侵入兩人下體。現已是人妻的高職妹強調,當時援交前都會告知對方自己是國中生,還放話「敢白嫖就告」來箝制嫖客。

法官後來調閱國中妹、馬伕與3名嫖客的對話紀錄,研判嫖客不可能不知道兩名援交妹年齡,一審依對未滿14歲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檢察官認為法條有誤提起上訴,二審改依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判許姓嫖客4年8個月、陳姓嫖客4年有期徒刑,莊姓嫖客因國中妹喜歡他沒收錢,故維持一審3年6個月原判。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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