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大校長遴選的「卡管案」,當選台大校長的管中閔前遭民眾檢舉告發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律師詹晉鑒今日又代理台大校友彭文正、吳澧培等人,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管中閔、郭大維、黃韻如、陳維昭等人,涉犯偽造文書、圖利等罪嫌。
詹晉鑒表示,台大雖預定明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期望解決本次校長遴選爭議。但是今年1月間台大曾正式聲明指稱遴選過程均依教育部核備法令辦理;遴選委員會也認定蔡明興並不具備「不得擔任委員」事由,卻對管中閔未主動揭露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及違法兼職近110天的違法情事,隻字未提,顯然故意對管中閔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等行為視而不見。故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恐只淪為形式,實是護航掩飾非法之舉,已無法令台大教授、學生、校友、家長等社會大眾期盼之公義再現。
詹晉鑒說,台大校長遴選主事者,包括位居台大要職的郭大維、黃韻如、陳維昭等人,對於管中閔違法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等職務均應知之甚詳,然渠等竟意圖維護管中閔,放任管中閔違法兼職,甚至在管中閔進入台大校長遴選階段後,仍明目張膽地任由管中閔持續違法兼職達110天之久!渠等行為亦恐涉犯刑法第131條圖利罪。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