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法院本周三裁定,加州地區的咖啡業者,須在咖啡商品上標示致癌警語,主因是店家販售的咖啡中,含有致癌物丙烯醯胺(acrylamide)。我國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丙烯醯胺屬2A致癌物,亦即尚未在人體上發現確切的致癌證據,故全球目前僅美國加州有此警語規定,我國尚不會跟進,也呼籲民眾不用過度恐慌。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我國過去有參考國際作法,訂定「食品中丙烯醯胺指標值參考指引」,同時提供「降低食品中丙烯醯胺含量加工參考手冊」給讓業者進行自主管理。
對於美國加州要求咖啡業者加註致癌警語,李婉媜說,丙烯醯胺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2A致癌物,也就是經「動物實驗」證實有致癌風險,但尚未在「人」身上發現確切的致癌證據,放眼全球,目前也僅有美國加州有此規定,我國尚不會跟進,但會持續關注及參考各國的管理方式。
咖啡本身並不含丙烯醯胺,而是在超過120度的烘焙過程中產生,至於一杯咖啡含有多少量的丙烯醯胺,食藥署則坦言較難去計算;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解釋,丙烯醯胺是烘培過程中的產物,而非額外加進去的添加物,等於說是每家業者、甚至每天做出的咖啡,內含的丙烯醯胺量都不同。
咖啡達人、研究咖啡到出書的乳癌防治基金會董事長張金堅說,根據飲食指南,我國和歐盟一樣,建議每日咖啡因的攝取不應超過300毫克,約是3~4杯的中杯咖啡量;他認為,原則上,只要不喝超過這個量,應不會有問題,甚至有研究指出,每日喝3~4杯咖啡者,身體得到的益處,甚至比每天只喝1~2杯者來的好,民眾真的不需過度恐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