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基法新制放寬加班時數及間隔休息時間延長為11小時,3月1日上路,高雄市勞工局長李煥熏2日帶隊到市立民生醫院突擊勞動條件檢查,從出勤表發現有清潔員連續上班12天,且國定假日未發加班費而是強制補休,國定假日加班費給付不足等情事,勞工局將依法對外包廠商俊亞開罰6萬元。
勞基法新制因應輪班間隔休息時間調整、加班時數放寬等規定於3月1日正式上路,由於輪班間隔至少11小時為新法重要條文,勞工局特別針對民生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外包的保全、清潔公司實施專案勞檢。
勞工局特別對照排班表及出勤表,了解業者是否落實新制;結果當場查到外包廠商俊亞實業對清潔員的班表與出勤有出入,1名許姓清潔員今年1月份連續上班12天,業者為符合「7休1」,還將勞工應休的1天休假日拆成休兩個半天,即上班第7天休下午,但上午仍上班;李煥熏說,上半天班也是上班,因此,勞工連續上12天。
由於過去曾發生醫護人員加班費給付未符合勞基法,勞工局到民生醫院8樓內科病房護理站及5樓護理之家抽檢護理人員出勤班表,勞工局長李煥熏表示,目前民生醫院護理人力班表看來合乎法規,但護理之家護理人員加班工時多達頂標,如果遇臨時有人請假,人力調派可能工時超標。
護理之家護理長吳淑惠說,目前排班採12小時制,內含2小時休息時間,工作人員每月加班時數以46小時為上限,人力還可以調配,工作人員也很高興可以領加班費,如果遇到有人臨時請假,則以加班工時未達46小時的人員替代,人力沒問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