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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性騷女助理遭免職 再審翻案改判罰款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性騷擾長達2年,前年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陳辦理退休後提再審翻案,職務法院認為他深具悔意,且言行不檢尚未達不適任法官程度,改判罰款1年月俸、約200萬多元。

已婚的陳鴻斌,從2012年11月起,在他辦公室內以祈禱或感動理由,多次要求陳姓女助理與他握手或擁抱;女助理礙於陳男是長官,可建議對她續聘與否,未予拒絕,沒想到他因此變本加厲,私約她外出,並在車內強吻遭拒。

同年12月間,女助理不堪其擾,當面表達不願再接受任何肢體碰觸或外出邀約,但陳自認為與她仍有「灰燼」存在,仍繼續以肢體碰觸她;2014年6月10日上午,陳還假藉辦公室裝潢問題,要她到辦公室,甚至阻擋對方離開。

遭騷擾2年的女助理,因心生害怕,在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反應,院方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僅建議警告處分;引發法界議論,民間司改會要求將陳送交評鑑,經司法院發回調查後,北高行政法院才決議將陳送交法官評鑑。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