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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收養法 全國人大代表盼與時俱進

大陸二孩政策已全面放開,不過,《收養法》仍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說,這已不適應當前人口形勢,應放開這一限制。在符合當地計生政策的前提下,收養人可以收養多名子女。

西部網11日報導,方燕說,生育問題近些年備受關注,隨著二孩政策的落地,越來越多的家庭沐浴在兩個孩子的愉快生活中,但一些無法生育孩子的家庭,一些已有孩子但還願意收養和照顧更多孩子的人,卻存在諸多限制。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八條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只有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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