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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 翁啟惠不知女兒住處 法院刊廣告通知翁女開庭日

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遭控貪汙案,士林地院繼5月30日開庭後,法官當庭詢問翁,女兒翁郁琇因持有市價9300萬,總共3000張浩鼎股票,若確定是不法所得,法院將予以沒收,依程序必須通知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但法官詢問翁啟惠,女兒的地址,翁竟回答「不知道」,法院在上月21日改以刊廣告公示送達,通知翁郁琇8月28日上午9點半言詞辯論開庭,參與浩鼎案沒收程序。

裁定書指出,翁啟惠被控貪汙案,2012年11月21日以翁郁琇玉山證券的帳戶,收受浩鼎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行賄的3000張股票,法院若判決翁有罪,可以沒依法收第三人(翁郁琇)持有的不法所得。

上次開庭時,法官詢問該如何通知翁郁琇,因翁啟惠已經搬出中央研究院的宿舍,並在杭州南路添購房產並設籍,但翁郁琇已經將戶籍遷出,實際上居住在美國,法官因而詢問翁啟惠,女兒在美國的居住地址,以便合法寄送裁定書,但翁卻回答:「不知道」,不禁讓法官覺得「你跟女兒很不熟嗎!」辯護人則打圓場說,庭後再書狀補陳。

經過半個月,翁仍沒有呈報女兒美國地址,法院為完備程序,改以公示送達,趕在開庭前2個月做出刑事裁定,通知翁郁琇出庭參與沒收程序。但翁郁琇仍可不加以理會,或改以書狀表達意見,也可以在8月28日出庭維護自身權益。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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