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縣政府日前完成新任國中、小校長遴選,但卻傳出頭城大里國小的遴選委員中有人具有民代身份,宜蘭縣教師工會對此提出質疑,原本縣府教育處將重新辦理遴選,但代理縣長陳金德3日在縣務會議中聽取相關單位簡報後裁示,相關法令並無明文規定民意代表不能擔任校長遴選委員,而就算剔除身份具有爭議的遴選委員這1票,也還有7票同意,因此認為這次的遴選有效,不再重新辦理遴選。
頭城大里國小校長此次由南屏國小學務主任鄭適慶同額遴選,最後以8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但卻因為校長遴選委員中的尤瑞傑具有民代身份(現任頭城鎮民代表會副主席),宜蘭縣教師工會認為有違《地方制度法》,應該重辦遴選;宜蘭縣教育處原在2日表示將會重新辦理遴選,但代理縣長陳金德3日在主持擴大縣務會議時做了不同的裁示。
陳金德表示,每年校長遴選委員會成立時,縣府教育處都會發函給各出缺學校推薦委員時,不應該有民代,這一次因為大里國小家長會所推派的一位遴選委員臨時有事,才另補推薦一位具有鎮民代表身份的委員,但縣府教育處一時不查,讓這位具民代身份的委員行使遴選權力,
縣府經過緊急研究處理,並請副縣長會同政風單位調查後,確認遴選的投票結果是「8票贊成、1票反對」,就算剔除有爭議的1票,至少也還有7票,因此認為這次的遴選有效,縣府不再重新辦理遴選。
陳金德並表示,未來縣府教育處在遴選作業要點中將會針對這個問題予以法制化,明訂民意代表不適合擔任校長遴選委員,並比照其他縣市的做法;陳金德另強調,包括地制法、教育基本法、教育部的函示等,大法官207號解釋都沒有明文規定民代不能擔任校長遴選委員,這部分希望各界理解,不要再以訛傳訛。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