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深澳電廠環差案),6月28日由環保署正式對外公告,按規定居民可提起訴願。9日上午反深澳燃煤電廠自救會及深澳、瑞芳、基隆等地的居民前往行政院大門口,與前來聲援的環保團體齊聲呼籲撤銷環差案,並正式向行政院遞狀提起訴願。
擔任自救會長的瑞芳區龍山里長陳志強表示,深澳燃煤電廠完工後對地方造成的汙染與生態破壞自不在話下,基於能源轉型也不應在此興建一座燃煤電廠,如今只有站出來啟動行政救濟程序。
暱稱「活塞教練」的潛水教練王銘祥表示,台電總經理說這片海域都是沙地,沒什麼生態。他秀出帶來的照片說,10年前台電說「番仔澳灣」沒有生態,結果他和朋友卻發現一片大海扇珊瑚礁群;10年後政府卻通過環差案,要把卸煤碼頭設在「深澳灣」,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環保團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深澳電廠環差案開發內容,將卸煤碼頭等海域設施改至深澳灣、新增海水淡化廠、備用灰倉、變更輸電路線等,與2006年環評案相較已大幅變動,應視為新案辦理環評。而且深澳電廠取得經濟部籌設許可逾3年未建廠,應依《環評法》規定辦理更周延的環境現況差異分析,而非環差分析而已。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則認為,在保育區內投放或除去任何人工魚礁、船礁或保護礁等人工設施,應經新北市政府同意。但台電至今未取得新北市府任何書面同意,且新北市府已表明不同意台電投放任何形式結構物;且深澳電廠堅持以燃煤為唯一選項,牴觸地方空汙管制政策方向,將來恐難取得生煤使用許可。
此外,綠色和平能源專案主任張凱婷呼籲,深澳電廠將帶來嚴重空汙,破壞海岸生態,同時不具興建必要性,政府應主動撤回深澳案,展現能源轉型的決心。綠色和平與眾多公民團體從3月發起「要求經濟部撤回深澳」連署以來,至今連署人數已激增至9萬人,顯見民眾反煤的決心。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