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歲李姓男子因對時局感到不滿,5月31日下午2點13分衝入法務部丟汽油彈,幸好被保全及時制止,而未釀災,李男隨後被保全及趕到現場的警員制伏,台北地檢署16日依放火燒燬建物未遂罪起訴李男。
檢警調查,5月31日下午2點13分,李男提著紙袋走入大門,突然在大門服務台前約2公尺處,點燃手中紙袋,拋向服務台前地面,因火勢不強,當下就熄滅。
保全人員見狀,立即阻止,並欲制伏李男,但李男從身上的斜背包中,取出裝有疑似汽油的瓶子丟向地上,保全人員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處理,並通報法務部政風小組及長官。警方將李男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涉犯縱火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