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32歲林姓女子,去年11月約張姓男子到她租處援交,但被張男以「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拒絕性交易,林女心生不滿,與張男發生拉扯,扯斷他脖子上1條價值10萬元、約2兩重金項鍊,林女從地上撿起來後,自3樓跳窗逃走,台中地院遂依強制、搶奪兩罪,將她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林女在《捷克論壇》網站上刊登援交廣告,據蘋果報導,張男去年11月3日看到廣告後,透過LINE與林女約定當天晚間11時,到林女租屋處見面,但看到林女相貌平平,不是他喜歡的類性,便拒絕交易打算離去,林女不滿便鎖上房門不讓張男離開,兩人因此發生拉扯,張男脖子上的金項鍊還被林女扯斷掉落在地上,林女趁張男拿出手機報警時,撿起地上的金項鍊快速從3樓窗戶跳至2樓陽台逃逸。
林女到案後辯稱,她只是要讓客人接受她的服務,事後也把金項鍊還給對方。張男則表示,他看到林女覺得不是他喜歡的類型想離開,門卻已被反鎖,他要求林女開門,林女竟說要消費才開門,兩人才會發生拉扯。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