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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錢也敢賺! 課員收取納骨塔櫃費 貪汙300萬元遭押

花蓮富里鄉課員廖維正,私自向民眾收取納骨塔櫃費,貪汙300萬元遭查獲。
2018年12月27日 13:46

富里鄉公所納骨塔位申請是向財政課繳費,而非民原課。

這種錢也敢賺!花蓮富里鄉納骨塔驚傳貪汙弊案,負責殯葬業務的課員廖維正與第一公墓納骨塔葉姓管理員合作,由廖私下向數十名申請塔位鄉民收取櫃位使用費,再由葉男「偷渡」讓喪家存放骨灰,鄉政輪替後,被發現從中詐取300萬元,兩人被依貪汙罪嫌送辦。

花檢署指出,鄉公所近來發現實際使用櫃位與進塔繳費紀錄不符,疑有公務人員涉嫌貪瀆,追查發現,民政暨原住民行政課員廖維正涉嫌利用承辦第一公墓納骨塔位業務機會,私自向民眾收取納骨塔使用費,造成先人遺骨「無照」入塔。

檢調又查出,葉姓管理員明知有鄉民未申請及繳納塔位使用費,因而未持有進塔許可證,卻仍許可特定民眾的親屬骨灰罐存放在納骨塔中,懷疑與廖男勾結情事,檢調發動搜索將廖、葉兩人約談到案,初步估計10年來受害人數已有數十人。

葉男偵訊後坦承圖利,但廖男矢口否認犯行,昨晚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鄉公所指出,依規定民眾向申請納骨塔位,應先至「財政課」繳完塔位費用,再由「民原課」發給進塔證明書並辦理骨灰入塔,民原課員並無權自行向民眾收取塔位使用費。

公所人員痛批廖男根本是公務人員之恥!經常仗著職務之便,胡作非為,4年前就因協助盜賣鄉內「黑暗部落」國有地8棵原生九芎樹,共同朋分95萬元遭查獲,今年被依違反森林法、偽造文書宣判緩刑3年、支付公庫50萬元,今年9月已遭公懲會議決撤職。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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