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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前總統盧拉 再因貪腐罪被判刑超12年

巴西聯邦法官加布里埃拉·哈特6日宣佈,前總統盧拉因貪腐和洗錢罪被判處12年零11個月有期徒刑。

哈特表示,2014年在聖保羅州阿蒂巴亞市一鄉間別墅的修繕工程中,盧拉及其家人雖然並非別墅名義所有者,卻時常以業主姿態出現,並從工程中牟利。奧亞斯等兩家建築公司則為修繕工程買單。涉案金額高達102萬雷亞爾(約合27.6萬美元)。這兩家公司還深陷之前與盧拉相關的貪腐案醜聞。

判決宣佈後,盧拉的辯護律師隨即表示將提起上訴,並強調盧拉絕非別墅所有者,更沒有違法牟利。律師說,哈特的判決跟去年的案件處理結果雷同,都是給盧拉強加罪名,屬於政治迫害。

盧拉從去年4月起在監獄服刑。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的多名政壇重要人物與國企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有關。2017年7月,盧拉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9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2018年1月,巴西聯邦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並將刑期增加至12年零1個月。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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