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巴西華人資訊網

中美洲首個!哥斯大黎加承認同性婚姻合法

哥斯大黎加近日正式成為了中美洲地區首個承認同性戀合法婚姻權利的國家。按照相關法律,在離婚財產分割、領養和繼承方面,同性伴侶在哥斯大黎加享有與異性夫妻同等的權利。同為29歲的亞雷桑德拉•基羅斯(Alexandra Quiros,女)和達利特薩•阿拉亞(Daritza Araya,女)於當日成為哥斯大黎加首對建立合法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

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報》5月26日報道,哥斯大黎加總統卡洛斯•阿爾瓦拉多(Carlos Alvarado)通過“推特”(Twitter)表示:“今天我們歡慶自由、平等和民主。願愛與同情心指引你我,共同建立能夠包容所有人的哥斯達黎加。”

哥斯大黎加公民行動黨(PAC)議員、LGBT(指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社區代表恩里克•桑切斯(Enrique Sánchez)認為,從長遠來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將在哥斯大黎加社會中掀起“文化大變革”。他強調,“眼下的關鍵問題是保證我們在人權方面取得的歷史性進程不會出現倒退。”

截至目前,全球共有29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承認同性戀婚姻,其中與哥斯大黎加同為拉美國家的還有巴西、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和烏拉圭。

來自公民社團Acceder的律師拉里薩•阿羅約(Larissa Arroyo)稱:“同性婚姻在哥斯大黎加取得合法化,是一座區域性乃至世界性的里程碑,是全球‘多米諾效應’中的一枚骨牌。”

然而,哥斯大黎加的“平等婚姻”仍面臨許多需要通過立法解決的實際問題,比如,被同性戀伴侶收養的孩子應該隨誰的姓?反家庭暴力法是否同樣適用?如果一個自我認同為“男性”的跨性別者決定產子,是否可享受產假?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列印文章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