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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前首富因內幕交易罪被判11年8月徒刑,及罰款8.71億黑奧

巴西前首富因內幕交易罪被判11年8月徒刑,及罰款8.71億黑奧
2021/02/15


巴西訊,據巴西媒體報導,  本週四(2月11日),里約第三聯邦刑事法院以操縱資本市場和內幕交易罪,判處曾經擁有300億美元財產的巴西前首富埃克·巴蒂斯塔(Eike Batista)11年8個月徒刑。根據判決,該前首富還必須支付8.71億黑奧的罰款。

里約第三屆聯邦刑事法院法官羅薩里婭·菲蓋拉在判決書中寫道,艾克“表現出對財富的不可控制的迷戀,無限的野心使他以極高的水準在犯罪市場上從事犯罪活動,目的是讓社會大眾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仍可為自己輕鬆獲利,相信其個人的經濟實力足以逃避法律的懲罰。“

聯邦公共檢察部的投訴指出,在樂觀的資訊基礎上,當投資者對公司持有正面期望時,埃克·巴蒂斯塔利用尚未向市場披露的相關內幕資訊,從拋售其上市石油公司OGX的股票中獲得不當利潤,但後來證明具有明顯的誤導性。

例如埃克·巴蒂斯塔曾簽署一項稱為“認沽期權”的協定,根據該協定,該企業家承諾向OGX上市公司投資約10億美元,但有意省略了允許他從此項投資中獲釋退出的情況。實際上,該承諾的投資從未發生過。這樣一來,他會誤導其他投資者以樂觀估計來為OGX公司的股票定價,從而獲得非法利益。這些罪行均發生在2013年發生。

據悉,這是第三聯邦刑事法院對艾克·巴蒂斯塔的第三次針對資本市場犯罪的定罪。如果和前兩次的判決加在一起,該巴西前首富總共被判處28年徒刑。

此外,因涉及”洗車行動“貪腐案,埃克·巴蒂斯塔已被第七聯邦刑事法院的法官馬塞洛·佈雷塔斯判處30年徒刑。去年11月,最高聯邦法院法官羅莎·韋伯批准了艾克·巴蒂斯塔與檢察長辦公室達成的和解協定。該巴西前首富承諾支付8億黑奧的罰款以免除30年徒刑。該和解協議已發送給聯邦最高法庭(STF)進行審批認可。

閱讀原文:
https://g1.globo.com/rj/rio-de-janeiro/noticia/2021/02/11/eike-batista-e-condenado-a-11-anos-de-prisao-e-a-pagar-r-811-milhoes-de-multa.ghtml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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