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稅制改革將覆蓋和影響與避稅天堂掛鉤的初創企業
巴西稅制改革將覆蓋和影響與避稅天堂掛鉤的初創企業
2021/08/05
專家認為,在巴西境外創建公司是投資者的需求。
業內人士表示,巴西政府在6月底提出的稅制改革法案可能會增加初創企業的籌資成本,並提高對企業家和投資者的稅收。
最初的提案影響到了企業,因為它加強了對設在避稅港或擁有特權制度的公司的股東的徵稅規則。
目前仍然無法確定的是,提案制定過程中這些對初創企業影響最大的措施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這些措施被認為是彌補其他改革措施所帶來的收入損失的重要手段。
這是因為這些措施最初被排除在眾議員、提案報告員薩比諾(Celso Sabino)準備的初步替代方案中,但在接受採訪時,薩比諾表示他將重新加入在避稅港徵稅的措施。
不過在本週二(3日),向國會提交的提案新版本中,排除了自動對巴西人在避稅港的資金徵稅。
初創企業受到對避稅天堂打擊的影響,因為在這一領域,境外(特別是在美國德拉瓦州或開曼群島)設立的控股公司成為巴西公司的控股股東是很常見的。
律師稱,這種被稱為“海外杠杆投資計畫(FLIP)”的避稅手段被認為是複雜和有風險的,它是那些不願意服從巴西的司法管轄的外國投資者的普遍要求。
律師馬哈拉(Bruna Marrara)說,目前,當初創企業的股份轉移到這些國家和地區時,投資者可以將公司市值看作與之前在其所得稅中申報的價值相同,而不被徵稅。
然而,政府的提案要求在轉讓時確定公司的市值,如果公司升值了,公司的股東將被徵稅。
比如,某投資者在一個將被轉移到國外的初創公司中投資有10萬雷亞爾。而這時候,他的股份可能被估價到25萬雷亞爾,對這部分差額,他至少需要繳納15%的稅。“他可能甚至還沒有得到收益,就要再從口袋裡掏錢出來。”律師說。
另一個包含在政府提案文本但沒有出現在替代方案中的點是,對於那些設立在避稅天堂並且在巴西擁有資產的公司,它們出售公司的收益需要繳稅。
如果政府的提案被批准,這一稅種將適用于那些在巴西擁有1億美元以上資產的公司,或50%以上資產位於巴西的公司。該措施旨在覆蓋居住在國外的人。
在這些實行差異化制度的國家和地區的初創企業還可能會受到企業利潤徵稅規則變化的影響。
政府的提案中規定,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巴西股東將需要在核算出公司利潤後立即開始繳稅。
而根據目前的規定,擁有境外控股公司的企業只有在向其股東分配利潤時才需要繳稅。
初創企業非常感興趣的另一個問題,即提供購買其股票期權以擴大員工留存率的可能性,也受到政府提案和替代方案的影響。
政府提案規定,如果向董事提供這類股份,則不能作為經營費用從所得稅中扣除。
律師認為,這部分內容與市場引進人才和保持企業競爭力的需求背道而馳。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