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州公共事務部表示警察要對作案動機負責
2021/08/10
近日聖保羅州公共事務部對三名涉嫌槍殺民眾的警察進行上訴,案件發生的地點為聖保羅州南部地區的格拉甲武市。
根據記者獲取的一份檔內容顯示,檢察官亞歷山大在上訴檔中描述,除了目擊者的證詞外,安全攝像機在案發當天也拍攝相關的圖像,這些證詞和圖像都證明了犯罪人員(警察)的身份。其中兩名犯罪人員(警察)犯下了非常嚴重的罪行,即在行使公安職能時,無情地殺害了手無寸鐵的民眾。而且這些犯罪人員(警察)還故意破壞了犯罪現場,以誤導司法機構的調查。
根據案件內容顯示,受害人為男性維尼修斯,7 月 11 日淩晨 2:03 左右他在馬路上駕駛汽車,警察們向他的汽車開槍,擊中了汽車的後部,然後子彈打傷了受害者,受害者停下車,並從車上掉下來。此時兩名警察將這名受害者扔到汽車後座上,然後第三名警察將汽車開走, 有跡象顯示在沒有監控攝像頭的荒涼地方,這3名警察殺害了維尼修斯。
聖保羅州公共事務部大督察安東尼表示表示,警察們需要對可恥作案動機和殘酷的謀殺方式負責。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