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4濫權21洗錢罪名 高院裁定全部成立!

馬來西亞法官柯林勞倫斯26日裁定,前首相納吉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中,所面臨的4項濫權罪名和21項洗黑錢罪名,即25項控狀,全部罪成。
據路透、大馬《東方日報》報導,柯林勞倫斯26日在判決書中說,「被告辯稱對他的指控是政治迫害,是出於政治動機,但確鑿無疑的證據駁斥了這一說法。這些證據指向被告濫用其在1MDB的強大地位,以及該機構賦予他的廣泛權力。」
法官尚未宣布對納吉的量刑。他每項指控最高可判處15至20年監禁,並可能被處以相當於涉嫌挪用金額最高五倍的罰款。
現年72歲的納吉自2022年8月以來一直被監禁。馬來西亞最高法院指出,納吉涉嫌非法從1MDB旗下子公司收受資金。去年,赦免委員會將納吉在該案中被判處的12年監禁減半。
一馬案自2019年8月在吉隆坡高等法院開審以來,已審問超過六年。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