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娶她」奪走初夜 男法庭承諾娶小女友獲緩刑

「我想娶她」MTV奪走初夜 男法庭承諾娶小女友獲緩刑

林姓男子15歲的國二少女交往後,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新北地院認兩人兩情相悅,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取自pexelx)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透過網路聊天室搭訕僅15歲的國二少女,交往後,林男明知女友未滿16歲,但依舊慾火難耐,多次與她發生性關係,致少女年紀輕輕就懷孕產子。新北地院審理,認兩人兩情相悅,且林男多次表達娶少女的意願,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

2014年,林男與在網路認識的國中少女交往後,帶往西門町MTV,燈光昏暗,林男遂與少女偷嘗禁果,至此情侶兩人至少發生10次性行為,2015年1月少女到醫院檢查,發現有孕在身,並在同年4月誕下一子。因少女年紀輕,引起院方注意,通報家長後才讓此事曝光,警檢介入偵辦。

判決書指出,雖林男明知少女未滿16歲還發生關係,但鑒於先前無不良犯行,未有脅迫、誘騙手段,與性侵無知少女案例有異,且林男多次在法庭承諾想娶少女。新北地院判處其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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