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公民廣場改判入獄 北律聲援黃之鋒3人

2017-09-1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二○一四年九月發起重奪「公民廣場」一案,原本一審各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其中二人已服刑完畢,但香港律政司卻以「罪行極為嚴重」為由申請覆核刑期,香港高等法院日前加重改判三人各六至八月監禁刑罰,並喪失五年內參選議員的資格;台北律師公會昨聲明聲援三人,呼籲中國、香港政府,應給予公民不服從的行為最大的包容,勿讓司法成為打壓人權的工具。

台北律師公會聲明指出,對此判決深深感到不安,呼籲港、中政府包容公民不服從行為,勿讓司法體系成為打壓人權的工具;也應謹守份際,不應將司法作為達成政治目的的手段,落實真正的司法獨立;香港司法機關也應堅守司法獨立精神,拒絕任何政治權力的掌控與支配;以多元包容的態度,正視香港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理念及改革呼聲,檢討有違反公政國際公約疑慮的「公安條例」。

北律指出,律師的基本職責之一就是保護公民的基本政治人權,公會對於黃之鋒三人被加重處刑的判決深感不安,期盼各界共同聲援黃等人,支持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

  •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左)。(路透檔案照)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左)。(路透檔案照)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