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歲郭姓男子以經營多家連鎖當鋪、經營獲利豐厚為由,5年前起向親友招攬投資,連太太、岳父等都在列,保證每百萬元、每月2萬元固定獲利,非法吸金約1億2千萬元,直到去年6月不再發放利息,避不見面而爆發。台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郭男原經營開發公司,2012年間起對外宣稱擁有5家當鋪,將友人經營的2家當鋪、1家餐廳都被列入關係企業,開始向親友借款及招攬投資,約定投資50萬元每月有1.5%至3%固定利息,後改為每百萬元每月固定2萬元利息。
包括郭男太太、岳父、友人等約20人,還有他的員工拿房子貸款投資,還安排投資人參觀當鋪,強調當鋪專業經營、放款有擔保品,債款人3個月不還錢,擔保品立刻流當換現;投資人信以為真,陸續投入50萬至上千萬元,有人領了數年利息,也有只領3次利息,連本金都拿不回來。直到去年6月郭男停止出金、避不見面,投資人陸續提告,累計非法吸金達1億1935萬元。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