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當前正偵監美國境外10多萬名外國籍人士,以辨識來自敵對的外國政府的網路安全威脅、阻止網路攻擊,以及阻撓伊斯蘭國恐怖組織的恐怖攻擊計畫。圖為美國網路安全專家(美聯社)
美國政府多名高層官員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當前正偵監美國境外10多萬名外國籍人士。
美高官指出,NSA是援引《國外情報偵監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的702條款,對這些美國境外外國人進行偵監,以辨識來自敵對的外國政府的網路安全威脅、阻止網路攻擊,以及阻撓伊斯蘭國恐怖組織的恐怖攻擊計畫。
該法是於1978年由當年的美國總統卡特簽署公佈施行。後來小布希總統在2008年又簽署了國會通過的修正案,包括702條款(Section 702) 。依據該條款,司法部部長以及國家情報總監可以在一定情況下,共同授權美國政府對海外非美國公民進行長達一年的通訊監察,外國情報偵監法院只對授權作有限度的審查。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