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圖/蘇瑋璇)
前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遭控在採購案中收受醫療業者行賄10萬元,29日下午4時新北地院合議庭重判他10年4月徒刑,另涉同案的聯醫放射線科主任畢家俊遭判判8年4月徒刑。
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遭控與三重院區心臟科主任陳識中,自2009年3月起向藥商索討賄賂,並由沈洩漏底價給陳後,再由陳告知廠商等,而陳則按件,利用載沈上班或直接到院長室交付的方式送錢。
但本案移往法院審理後,新北地院雖將陳識中依收受回扣重判12年,卻以檢方無法證明沈希哲和陳識中共同洩露底價、收受回扣等,一審判決無罪。
沈希哲雖在心臟科採購案中全身而退,卻在放射線科採購案中栽根頭,檢方調查發現,台北縣立醫院2000年辦理「多功能高頻式x光機1組」、「體檢數位式X光機升級1組採購案」,愛格發公司人員朱仁武、朱旋武行賄沈希哲10萬元,沈希哲也因此同意洩漏底價讓愛格發取得採購案。
新北地院審結本案29日下午4時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沈希哲10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另聯醫放射線科主任畢家俊收賄4次,合併判處8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朱仁武、朱旋武兄弟行賄以取得標案,落網後轉汙點證人,朱仁武判10月徒刑、朱旋武判10月、2月徒刑,均褫奪公權1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