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李蒨蓉和友人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營區和阿帕契直昇機合影,引爆「阿帕契貴婦團」爭議事件後,指揮部副司令潘家宇開記者會說明後,名嘴張友驊卻認為潘的說法與事實有出入,還認為潘利用訴訟調查他的消息來源,兩次罵潘是「不要臉的將領」,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結,法官今(29)日依公然侮辱罪判張友驊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友驊2015年7月21日在台北地檢署出庭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是我見過國軍將領中最不要臉的」、「2個字給他就是下賤」等,公開辱罵潘家宇。
2016年4月18 日下午,張友驊辱罵潘家宇遭起訴後,台北地院開準備庭時,張又在公開法庭以「他是一個非常不要臉的將領」、「他是一個說謊的將領,非常不要臉的將領」再度罵潘,案經潘提告,張2次罵人犯行被檢察官起訴。
北院審理時,張友驊辯稱,在地檢署的發言,不是在罵潘家宇個人,是針對潘代表國家的職務;「潘代表的是官方,所以沒有侮辱到潘個人」,至於在法庭中罵人,則是被動回應法官的問話,是他的防禦權。
但法官認為,張友驊是資深媒體人,經常參與政論節目,有相當智識與社會歷練,僅因認為潘家宇對阿帕契案說明不實,且主觀揣測潘探查他的消息來源,就以輕蔑言詞辱罵潘,張第1次是藉傳播媒體罵人,第2次則在法庭罵人,涉犯兩個公然侮辱罪,分別判拘役20日、15日,合併執行刑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