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通姦風流人夫下體常感染 她飆罵: 怎這樣對我!

台北一名張姓人妻,3年前在網上結識1名潘姓男子,兩人進而發展婚外情,常約旅館開房間,人妻後來發現潘男已婚,還劈腿多名女子,倆人爆發口角,潘男為了全身而退,選擇向張女丈夫坦承姦情,結果吃上通姦官司。

潘男最後被依通姦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上月23日判潘男應賠償張夫2.5萬元。不過,這場人妻、人夫通姦最後兩敗俱傷收場,因為張女事後發現潘男腳踏多條船,害她下體常常感染,氣得傳訊大罵「幹,廢物,我相信你,結果你是這樣子對我的…200 萬匯過來,不要耍賴…」。

潘男眼見與張女已撕破臉,開始找藉口出差疏遠張女,還假扮一名不存在的「李姓未婚妻」向張女丈夫告狀,指控張女外遇,藉此結束這段不倫戀情,豈料張夫聽聞後,反而氣得怒告2人通姦。

潘男在台北地院審理時,雖承認與張女開房間住2晚,但強調飯店費用是女方刷卡付費,因為對方說已經很外沒陪她,且入住期間只有作畫、睡覺,沒有發生性行為,更不知道對方已婚。

但張女向法官表示,說當天入住後,潘男要求她先去洗澡,洗完後2人便接吻、親熱,享受魚水之歡,還出示LINE的鹹濕對話「我只喜歡我固定的口味,但夫人有喜歡的體位,我一律奉陪」、「背後,大怒神,我喜歡老爺公主抱」、「那時候你好man ,老爺…我想要,你要快點回來啦,一直都濕濕的」等,證明她所言不假。

法官認為,潘男自稱開房間只有作畫、睡覺,有悖離常情,加上張女提供的種種鹹濕對話,認定潘男犯通姦罪,去年8月依通姦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法官認為2人雖被控上床15次,但證據力較強的只有在新店那次,因考量張夫年薪超過200萬元,潘男月入僅3萬元,且罹患鼻咽癌,又要撫養母親、小孩,僅判賠2.5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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