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趣用品店購物 性起襲胸老闆女友判刑

49歲、台中市李姓男子,今年6月間凌晨至情趣精品館購買潤滑液,一起「性起」竟趁黃姓老闆女友不注意時,突伸鹹豬手將手進被害人上衣內抓胸,當場被黃男逮人報警。台中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今年6月28日凌晨,到一家情趣精品店稱要購買潤滑液,黃姓老闆離開櫃檯到貨架尋找商品。

趁此空檔,李男竟走近櫃檯內,趁黃姓老闆女友不備,突伸鹹豬手,以右手伸進其上衣內撫摸胸部得逞,被害人嚇得大叫,黃男立刻抓住李男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有襲胸動作;被害人在警訊提及:「我感覺損害人格尊嚴,造成心生畏怖,感受遭受冒犯」。

法官審酌,李男為圖私慾滿足而有襲胸動作,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侵犯被害人的人格尊嚴,致使被害人身心生畏怖、感受敵意及冒犯,且犯後未與被害人等和解,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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