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但嫁去的夫家太過迷信,不僅洗床單要看農民曆挑好日子,還不准4年內帶小孩出門,讓前年嫁給劉姓男子的施姓女子受不了,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判決獲准。
迷信程度太離譜,《蘋果日報》報導,施女指控嫁給劉男後,舉凡訂婚、出國、取名,到清洗女兒床單等生活大小事,夫家都要請求神明指示,甚至限制身體孱弱的女兒不得外出。施女還指劉男家暴不良犯行,帶女兒離家出走後,丈夫還強行帶小孩回去。
劉男則反駁,小孩依命理學說命名,也獲施女同意。且女兒出生時肺部感染,經醫生意見,認為不適宜帶小孩出門,並非完全聽信鬼神。因夫妻雙方對信仰觀念意見分歧,且丈夫家暴後又強行抱走小孩,法官判決離婚,小孩親權由施女獲得,劉男則須每月付1萬元贍養費。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