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虐嬰 女友竟用打針淤青掩護

陳姓母女檔受託照顧林姓男嬰,因女兒男友涉嫌凌虐男嬰(另行偵辦中),致其骨折、淤青等,還發訊息通知其母:「昨天二寶打針大腿是不是抓太緊?」使男嬰母親誤認淤青是打預防針所致;相隔8天,男嬰母親前往看兒子,發現其腿部腫脹,送醫後才發現其疏失。台中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陳姓母女檔。

起訴書指出,54歲、32歲陳姓母女檔,從2014年12月男嬰「二寶」滿月後,就受託照顧他,但二寶僅5個月大時,陳姓女兒的王姓男友(兩人於2015年10月結婚)就涉嫌凌虐男嬰,造成他左、右腹股溝、兩手掌淤青,全身多處骨折。

案發第一時間,陳女為掩飾男友的犯行,還刻意以LINE訊息通知男友母親,稱:「昨天二寶打針大腿是不是抓太緊?」使其誤認兒子淤青是打預防針所致,並未前往探視;相隔8天,才又告知男嬰母親「二寶的腳腫脹」,男嬰母親帶兒子去就醫,醫師照X光發現男嬰骨折,左小腿外翻變形。

男嬰父親憤而提告,檢方原因為證據不足做不起訴處分,後經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認為案情有疑點、命令起訴,檢方重新偵辦,認為陳姓母女檔受託照顧男嬰,卻疏於防範,致王男有機可乘,多次或以多數舉動凌虐男嬰,造成重傷害,與男嬰受重傷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陳姓母女檔。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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