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愛女是天性,但台北市卻發生一起母親以1萬元利誘女兒「要不要3P」?
北市一名16歲少女指控,媽媽的同居陳姓男子,要求媽媽勸她與陳男發生關係?母親不僅真的多次問她要不要與陳男嘿咻,竟還勸說:「妳不學,以後也會遇到」。今年4月,甚至以1萬元利誘「要不要3P」?
年約50歲陳男,是母親在工廠工作的長官,也是同居人,與這名少女同住,陳男覬覦她,要求母親代為詢問16歲少女「願不願意和叔叔發生關係?」,母親疑為保住工作,仍勸說:「妳不學,以後也會遇到」,今年4月9日甚至告訴她「叔叔想和妳3P」,少女再次拒絕。
母親不死心,某天打電話給她:「快回家領1萬塊。」,少女回家後,母親真的拿1萬元給她,還說:「這是與叔叔3P的代價。」,但她拒收,隨即回房休息,不料沒多久,母親少就帶著喝醉的陳男進她房間,對她襲胸強吻,少女立即大聲呼救掙扎,逃出報警。
陳男與少女母親到案後,全盤否認有勸說利誘少女發生關係,甚至要求3P,母親指出,女兒那幾天身體不適,才打電話要她早點回家,女兒回家後進房間之後傳出呼叫聲,才知道出狀況。
陳男則辯稱當時喝醉了,發生甚麼事不記得了,只記得有躺在床上,以為摸到的是少女母親,否認故意伸狼爪猥褻少女。
不過陳男被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少女身上確有採驗到陳男的DNA,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依強制猥褻罪將陳男起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