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嘉義監獲服刑的鍾姓受刑人被提訊至嘉義地檢署開庭,訊後還押回嘉義監獄,疑因情緒失控暴衝,在偵察庭外亂跑,與4名法警追逐拉扯,他揮拳打傷4名法警後被制伏,檢方依妨害公務起訴鍾嫌,法院23日判鍾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42歲鍾嫌有贓物、強盜、詐欺、毒品、搶奪等前科,另有案件經判刑確定,7月13日他因案被提訊至地檢署,下午法警欲將他上銬還押監獄,他滯留拘留室不願意配合,黃姓副法警長將他帶出拘留室並強制上,鍾嫌卻朝偵查庭方向亂竄。
楊姓、陳姓及2名吳姓法警共4人制止鍾嫌,鍾嫌出手揮打、用腳踹反抗,致4名法警身上瘀傷、擦傷,最後合力將鍾嫌制伏抬上警備車還押監獄。
法官審理,辯稱被法警們拳打腳踢,還打到頭腦壞掉了、聽覺受損。但法官審理,鍾嫌自去年3月移監至嘉義監獄後,已多次因病就醫,其證詞不足採信。
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鍾嫌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則約是12萬罰金。全案可上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