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額頭刺青「臺灣」的酒吧老板羅翰,23日因酒駕被移送高雄地檢署。(曹明正翻攝)
因酒醉額頭刺青「臺灣」的英國男子羅翰23日凌晨因喝酒騎機車,在高雄巿七賢三路被攔,酒測值0.82mg/l,不過他兩年前在超商縱火,今年3月二審被判徒刑1年4月、緩刑5年,這次因在緩刑期間又犯酒駕,恐面臨緩刑被撤銷,必須發監執行。
鹽埕警分局建國四所所長陳頌文、警員莊德勝23日凌晨0時43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轄內七賢二路425號前,見有男子騎乘重機車行車狀況不穩,且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主動上前了解後,發現對方額刺「臺灣」,正是這兩天的新聞人物羅翰。
羅翰因酒測值達0.82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不過他被送往巿刑大拘留室留置時,移因酒精作祟,竟大鬧破壞廁所門板,23日被移送高雄地檢署,因已坦承犯行,檢察官訊後請回。
據了解,酒吧老板羅翰2015年因為到超商買漢堡,不滿店員沒給番茄醬,事後竟縱火,一審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徒刑1年4月,今年3月高雄高分院撤銷改判,要他戒酒癮,讓他緩刑5年。
這次他緩刑期間再犯,如被處6月以上徒刑,緩刑將被撤銷,或者雖被判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但檢察官認為緩刑已難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必要,也可以聲請撤銷,由法官准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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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