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夜間蹲路中 婦人開車擦撞遭過失傷害起訴

1名老婦人晚間獨自行經中市外埔區1處三叉路口時,因身體不適而直接蹲在路口休息。豈料,65歲李姓婦人開車路過,擦撞老婦導致她全身多處骨折。檢察官認為李婦開車進入路口時必須減速、隨時保持必要安全措施,但卻未注意車前狀況,有所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外埔區1處三叉路口未設有行車管制號誌,李婦在105年9月間晚間開車行經,左側車頭擦撞到蹲在路口休息的老婦,導致老婦肋骨、肩頰骨等多處骨折、膝部及上臂等多處擦傷,李婦在車禍後自行向警方報案。老婦在發生車禍後,認知功能不良、無法自理生活及起身活動,必須專人照顧。

李婦否認車禍有任何過失傷害,指稱案發地點路旁雜草叢生影響視線,她當時要左轉上坡路段,才沒發現有人蹲在馬路中間,發生事故後,聽到有人喊叫才停車察看才發現擦撞,事後,她看監視器才知道老婦是蹲在路中間。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路旁兩側雖長雜草雖會影響駕駛人視線,但是駕駛人如果慢速開入路口、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保持必要的安全措施,就能注意到有人蹲在路口,顯然有過失。

檢察官將全案委請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肇事原因是李婦開車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蹲在路口的人。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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