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百萬「固樁」 漁會理事長落選還被起訴

支持黃派的漁會代表侯榮君,涉嫌賄選今遭檢方起訴。(資料照,許家寧攝)

花蓮區漁會今年3月舉行第16屆理、監事選舉,挑戰現任漁會理事長簡光臺的漁民代表黃智明砸出百萬元「固樁」,以一票30萬爭取漁會代表支持,求先當選理事,再戰理事長,未料不但連「理事邊」都沒摸到,還遭檢調查獲,4名結盟賄選代表,今日被依賄選罪嫌起訴。

花蓮區漁會3月間進行改選,今年漁會代表參選人數爆炸!尤其攸關理事長及總幹事結果的理事選舉,參選人數18名漁會代表爭搶9席理事,突破往年紀錄,選前就賄聲賄影不斷, 選前就有人蠢蠢欲動,傳聞欲砸出數百萬元「固樁」,引起檢調注意。

屬前總幹事王鐙億派系的「聯盟派」漁民代表黃智明有意出馬角逐與現任理事長簡光台競爭,結合侯榮君及劉姓、黃姓男子共4名漁民代表,為求讓黃智明能順利當選該屆理事、理事長職務,期約以30萬元賂賂、爭取其他漁民代表支持。

選情激烈,選前賄選傳聞甚囂塵上,引起檢調重視,花蓮地檢署3月15日在漁會代表選前就大動作約談漁會理監事、會員代表候選人等10餘人,壓制賄選氣焰,3月底理監事改選時,場外還聚集大批黑衣人助陣,驚動警方派出50名警力站崗。

檢調人員查出,犯嫌侯榮君等人先行交付1萬5千元「前金」給該特定代表選民,承諾待黃智明當選漁會理事長後,再交付「後謝」餘額,但選舉結果不如預期聯盟派「全軍覆沒」,「簡派」囊括全部9席理事,簡光臺當選理事長與總幹事遴聘權,黃智明涉賄還檢調查獲。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指出,檢察官接獲線報後指揮偵辦,全案經調查訊問後,確認候選人黃智明、侯姓、劉姓及黃姓等4名代表涉嫌違反漁會法第50條之1漁會選舉交付賄賂罪,今天上午(24日)對4人提起公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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