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少女又拍照恐嚇 惡男被重判4年10個月

32歲賴姓男子透過交友網站認識14歲少女,雙方約定5千元性交易,沒想到完事後不僅給不錢,還脅迫拍下她的裸照,再恐嚇:「不出門,即外傳」,又逼少女為其口交。兩人達成和解,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恐嚇等罪判刑4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賴男前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女,後雙方約在北區一速食店見面後,賴駕車載她返家途中,由少女為他口交。

相隔約半個月,雙方約定以5千元性交易,由賴男駕車載少女至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事後賴男不付錢,反而偷偷以手機拍下少女裸照。

去年3月30日賴男傳裸照給少女「暗示」,當天就到少女就讀的學校接她,兩人到汽車旅館後,因遇上少女生理期,賴男脅迫其口交

,又以手機拍下經過。

之後,賴男又傳送少女為他口交的照片,恐嚇:「不出門,即外傳」,少女恐懼而告知同學,輾轉告知老師及父母後,報警查獲。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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