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通緝狼師流亡台灣 曾被新竹警方逮過

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盧姓男子(Wesley Lu),遭家長踢爆曾在15年前性侵少女,而遭美方發布150萬美元通緝多年,盧之後潛逃來台,在北部擔任幼教業雙語教師,且曾在新竹工作過,2015年間還被竹縣警局逮捕,只是當年檢方認定其犯行刑責低,無審判決,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盧男來台10餘年,從工作環境變更頻繁看來,隱約透露其逃亡海外生涯並不順遂,有家長指控曾聽聞他在美國犯下猥褻案,遭幼兒園要求離職,消息傳出令學生家長相當吃驚。

檢方指出,新竹縣警察局2年前曾據美方性侵通緝,將盧男函送到案,並檢附華盛頓州貝爾優市(Bellevue)警局通緝公告,被害人為1名14到16歲的網球學生。

但檢方偵辦後認為,盧男涉犯的是刑法第227第4項對14歲以上16歲未滿之男女猥褻,及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2項之規定持有兒童色情影像電磁紀錄或圖片罪嫌。均在本國領域外所犯,最重本刑為3年或2年以上有期徒刑,並非刑法第7 條所定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因而無審判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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