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高鐵列車長黃佳帆因要求補票價差額475元,遭台南紡織富商翁茂鍾怒飆國罵「X你娘」,為討工作尊嚴,黃佳帆提告翁茂鍾並求償,今年3月,翁男刑事二審先被判罰金1萬元定讞,日前民事法庭又判2萬元定讞,黃佳帆昨(29日)將民事獲賠的一半金額1萬元,慷慨捐給兒福聯盟。
2015年8月,自稱高鐵執行長鄭光遠朋友,64歲的翁茂鍾買台北至台南自由座,要求站務人員尋找空位,列車長黃佳帆獲報後,引導翁男到第六節商務車廂玄關處,並告知就座後須補差額475元,但翁男聽到「補票」二字,頓時暴怒,當場致電鄭光遠抱怨,還飆國罵「X你娘」,黃男遂向翁男提告。
不過翁男控列車長扭曲事實,反向黃佳帆求償20萬元,一審時桃園地院認為,黃只是向檢陳述遭羞辱事實,判翁敗訴。高院依公然侮辱罪,今年三月判翁男1萬元定讞;另桃園地院民事庭13日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判翁男賠2萬元,全案定讞。
結束兩年官司,黃佳帆28日在臉書發文,判決金額一半已捐給兒福聯盟,另一半則補貼訴訟費用,欣慰表示,違法者付出社會代價,司法還給高鐵列車長工作尊嚴,還說,自始至終提告的目的並不是賠償金額,而是想對社會傳達,「維護高鐵同仁工作尊嚴與價值,請尊重台灣服務從業人員。」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