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姓女子去年縱火燒收留她的吳姓房客家門口雜物,被捕後今天判刑1年6月。(圖:警方提供,資料照片)

曾姓女子去年縱火,幸好迅速被撲滅。(圖:警方提供,資料照片)
高雄鳳山文雅東街租屋吳姓房客,1年多前收留躁鬱症曾姓女街友,但她情緒不穩定,吳多次要她搬離,曾女竟買汽油放火燒門口雜物被警方逮捕。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判她1年6月徒刑,毀損罪部分則判處拘役30天,本案可上訴。
法院審理時曾女承認犯行。法官審酌她患有躁鬱症、自我控制能力低落,但警方做筆錄時她見警方將她犯案的時間順序搞錯,還會糾正順序,並強調潑汽油的範圍,可見縱火時意識清楚,因此依公共危險罪、毀損罪判刑,毀損罪可易科罰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