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歲蔡姓女駕駛,今年7月倒車時不慎撞倒大型重機後肇逃,重機騎士狂追攔下她報警,警方到場後她拒絕出示證件,還關車窗夾傷員警的手指,被依妨害公務罪法辦,事後她卻反控3名員警妨害自由;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蔡婦,另3員警獲不起訴。
今年7月14日下午,蔡婦開車行經北市忠孝東路巷口時,倒車撞上黃牌重機後肇逃,騎士緊追將她攔下報警;警方獲報趕到,要求蔡婦出示證件,但她不但沒下車,還怒嗆員警,甚至關窗戶夾傷劉姓員警的手指。劉員要求她打開窗戶,但蔡不為所動,與警方僵持了5分多鐘。後來警方打開蔡婦車輛的後車門,將她壓制在地,依妨害公務罪將她法辦;事後她反控員警妨害自由。
蔡婦供稱,她是因怕冷氣外洩才關車窗,當時她沒帶證件,很緊張,沒有妨害公務。但檢方勘驗當天員警蒐證畫面,認定蔡婦是車禍案件的現行犯,卻涉嫌抗拒員警依法執行職務,認定她涉妨害公務的罪證明確,依法起訴;至於員警只是依法執勤,不構成妨害自由。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