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林立擾鄰 住戶組「噪音自救會」控訴

林姓女子以1350萬購入中和區一處公寓,入住後赫然發現社區內竟有4家卡拉OK,幾乎全天營業,住戶為此還組成「噪音自救會」,林女認為屋主與仲介隱匿資訊,求償123萬餘元,法院審酌卡拉OK非定型化契約內應記載事項,且看房時林女應已察覺周邊環境,駁回請求。

林女供稱,2015年7月經由仲介公司介紹,向楊男購買中和區住商大樓C棟一處住宅,沒想到裝潢入住後,發現B棟卡拉OK業者林立,數量高達4間,認為楊男明知卡拉OK設立長達15年,卻隱匿不報,害她以高於市價200萬的金額購屋,憤而向仲介、屋主各求償110萬及13萬元。

楊男則反駁,社區為住商混合大樓,所有商家都是合法經營,卡拉OK業者迄今沒被開過違規勸導單,顯示歌聲都在政府規定的52分貝內,且歌唱廳招牌林立,林女來看屋時,怎麼可能不知道?

新北地院審酌社區大廳照片,發現卡拉OK業者將店名、營業時間張貼於樓梯間,不難察覺,加上卡拉OK非內政部頒訂定型化契約內應記載事項,駁回請求。全案可上訴。

(中時)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