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技佐持鐵鎚「爆頭」女老師

基隆市1間職校的林姓技佐,因為將學生放置在教室的鎚頭移到走廊,以致學生找不到鎚頭而和江姓女老師反應,江女上前向林男質問,怎料引發口角衝突,林男突然氣炸,拾起鐵鎚往江女頭部敲,江女當場血流不止,憤而控告林,並求償520萬元,經基隆地院審理後,將林判處3月徒刑,並賠江1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45歲)去年11月間早上10時許,和林女發生口角,林當場情緒失控,不但用鐵鎚重擊江女頭部,還勒脖子、拉頭髮、撞地板,導致江女臉部出現1.5公分撕裂傷,頭、臉、胸多處挫傷,江女氣得立刻報警,幸好送醫救治後無礙,林男也當場被逮,依傷害罪送辦。

「是她亂指控我!」林男到案後供稱,是因為江女指控他亂拿學生鐵鎚,他才因為不滿被誣賴而動手。

江女則懷疑,林男早有預謀,否則怎麼會攜帶鐵鎚來鎚她,因此控告對方傷害,連帶醫藥費、精神賠償、無法工作等損失,一共求償522萬元。

基隆地院審理後,調查雙方經濟狀況,及江女的醫藥費、工作損失等,認為江女求償金額過高,因此判處林男須賠償10萬元,另外依傷害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中時)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