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清廉調查,「法官」、「檢察官」排名為19名、12名,屬於後段班,名次已連續3年退步,比軍警還不如。(本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廉政署委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進行「2016年廉政民意調查」,訪問民眾對26類公務人員的清廉評價,其中「公立醫院醫療人員」最高,已連續3年蟬聯第一;「土地開發業務人員」則是最後一名;至於「法官」、「檢察官」排名為19名、12名,屬於後段班,名次已連續3年退步,比軍警還不如。
廉政署5日公布2016年度工作年報,其中委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調查公務員的廉潔評價,較受關注。排名前3名依序為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以及一般公務人員;第4名至第10名的類別,分別是消防安檢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軍人、警察、衛生稽查人員、環保稽查人員,以及稅務稽查人員;其中,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的廉潔評價,已連3年蟬聯第1及第2名。
另民代部分廉潔程序,則是敬陪末座,立法委員、鄉鎮市民代表、縣市議員分別名列23、24、25名,只比最後一名的土地開發業務人員稍好。
至於國人關注的司改部分,蔡政府為此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甚至分組會議也對司法官的考訓提出建言,但法官、檢察官在一般民眾的廉潔評價並不佳,法官、檢察官自2014年廉政署開始進行民意調查以來,評價已連續3年退步。
根據2014年度廉政民意調查結果,「法官」在26個公務員類別中,獲得第13名、「檢察官」獲第8名;2015年度「法官」退步為15名、「檢察官」退步為11名;2016年度「法官」更滑落至19名,「檢察官」則些微退步至12名。
本次民調使用隨機撥號抽樣方法,針對台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年滿20歲成年人進行電話調查,第一階段「民眾廉政認知評價與訊息來源」有效樣本有1109個,第二階段「各類公務員廉潔評價」有效樣本有1103個;在95 %信賴區間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5%。
(中時)

